市语委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
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
各区语委、教育局,市语委各成员单位,市直各学校:
经国务院批准,自1998年起,每年9月第三周为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(以下简称推普周)。今年9月第三周是第20届全国推普周。根据全国推普周活动领导小组和省语委、省教育厅部署,市语委、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第20届全国推普周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活动宗旨
增强语言文字规范意识,提升普通话普及程度和社会用字规范水平,营造“说普通话,写规范字,用文明语”氛围,为建设现代化、国际化、生态化大武汉提供支持,以“文明规范、健康和谐”的语言环境,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。
二、活动时间
本届推普周时间为9月11~17日。为确保活动效果,我市推普周活动时间可延伸至9月底。
三、活动主题
本届推普周活动的主题是: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,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。
习近平总书记指出:“中华民族伟大复兴需要以中华文化发展繁荣为条件,必须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。”要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文化功能,引领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说好普通话、写好规范字,亲近经典、传承文明,树立高度的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。
四、活动内容
推普周期间,我市重点开展以下五大行动:
1.“乡村推普”行动。举办“魅力语言·美丽乡村”全市“乡村推普员”普通话大赛(决赛);各新城区街乡镇及“乡村推普宣传点”自主开展推普宣传活动。
2.“校园推普”行动。9月11日,各级各类学校利用升旗仪式开展国旗下推普活动;市属高校组队参加“第六届湖北省高校普通话大赛”。
3.“岗位推普”行动。各级党政机关、政务服务中心及全市“文明用语示范岗”自主组织推普宣传活动,工作人员坚持以普通话为公务用语和服务用语。
4.普通话提升行动。在公共场所设立普通话模拟测试点,为市民进行普通话“义诊”,指导帮助市民提高普通话水平;举办市直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普通话水平提高培训班。
5.“啄木鸟”纠错行动。各级各类学校组建“啄木鸟”小分队,查找、纠正校园及周边不规范用字;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办公(经营、服务)场所用字进行自查自纠。
以上活动具体方案另行布置。
五、活动要求
(一)履职尽责。“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,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”,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战略任务。推普周属全国性重大活动,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加强领导,切实履行语言文字工作职责,群策群力组织好本届推普周活动。
(二)彰显特色。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,将推普周与我市文明城市提升工程、“美丽乡村”建设和“武汉市第20届职业技能大赛”“我是武汉好声音”“新青年下乡”“双万双联”等活动有机融合,在倡导语言文明,提升语言能力、优化语言环境等方面下功夫、见成效、显特色。
(三)提高效率。坚持群众性、公益性、时效性原则,努力创新推普周活动的内容、载体和方式,节俭、安全、高效举办各项活动。为鼓励推普创新,提高活动质量,推普周结束后,市语委拟评选、推介一批优秀推普周活动案例。
(四)扩大影响。利用各类媒体,广泛开展语言文字法规常识宣传普及和推普周活动报道,扩大推普周活动知晓率与参与度,务求普通话人人讲、“村村响”。市语委办将统一发布推普周宣传口号(见附件1)、电视公益广告,印制宣传海报、宣传手册等,供各单位选用。
请各区、各单位分别于7月20日前和9月30日前,将推普周活动安排表(附件2)和活动总结(含活动图片3-5张,并附简短文字说明)以电子邮件形式报市语委办。联系电话:65608432,85617764;电子邮箱:whsywb309@163.com
附件: 1.武汉市第20届全国推普周宣传口号
2.第20届全国推普周主要活动安排表
武汉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武汉市教育局
2017年6月26日
附件1:
武汉市第20届全国推普周宣传口号
1.国家推广全国通用的普通话。——宪法第19条
2.国家推广普通话,推行规范汉字。——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》
3.推广普通话喜迎十九大
4.推广普通话全面奔小康
5.普及普通话复兴大武汉
6.说普通话用文明语做文明人
7.提升语言能力建设美丽乡村
8.规范社会用语用字构建和谐语言生活
9.语同音书同文人同心
10.普通话通天下
11.沟通,从普通话开始
12.说好普通话方便你我他
13.普通话——你的“有声名片”
14.普通话——我们的校园语言
15.说普通话,迎四方宾客;用文明语,送一片真情
16.雅言传承文明经典浸润人生